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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宗澤、蔡嘉信/專題報導】台灣的溪流,枯水期和豐水期兩極化,水患頻傳,治理困難,日本的超級堤防(super dike)、荷蘭的還地於河(Room for the River)、和美國的洪災保險制度(Flood Insurance)都值得我們借鏡。
超級堤防又稱綠堤防或高規格堤防,採取土堤緩坡的形式設計,擴大河道,將堤內建築基地提高的設計,可增加堤防強度,當堤防遭受洪水侵蝕時,超過計畫水位,仍不致有潰堤的危險,同時在堤防上方可做土地利用,也可將鄰近河川土地配合整體都市更新計畫,創造水岸綠色生活空間,提供民眾休閒遊憩與觀賞之用,因此有人也稱「生態堤防」。

還地於河是在不加高堤防和增加其他硬體工事的情況下,增大河川本身承載洪水的容量,擴大河川地的保留,還地於河,讓河川自然調節,減少人為工程的河道限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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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災保險制度則是以防洪保險或基金來取代每年鉅額投資的治水工程,與其於每年支出洪災發生後龐大的救災經費,如能此經費補助並建立洪災保險制度,透過保險實施而減輕洪災損害,將更符合國家資源有效運用的原則。
但台灣人口密度過高,土地可利用面積有限,以及河堤保障的是生命安全還是財產必須釐清,若是財產安全,可以透過國家重新分配,保障民眾的權利,盡量擴大河道,保留洪氾區,河堤工程是最後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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